合肥市消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0月30日合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6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合肥市消防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