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四条已废止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应当加强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利用技术优势,发挥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