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专利违法行为。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收到对专利违法行为的举报或者发现专利违法行为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立案的决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