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5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制定、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