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四条已修改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活动;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