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公证机构是国家的专门司法证明机构,依照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办理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公证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公证员资格、持有公证员工作执照并在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务的人员。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