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发挥公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