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和服务卡的人员驾驶运营。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