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政府出资设立或者扶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