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2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江苏省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