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设施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