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非居民用户应当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应当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燃气安全知识。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