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设立台儿庄古城专项保护经费,专项用于台儿庄古城的保护,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保护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由枣庄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