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徐州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