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六节 停车设施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实时公布停车信息。大中型商场、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场所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将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