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事项/第四节 市政设施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优先发展地下交通、垃圾处理、电力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服务设施,鼓励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和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开发。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