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加强对涉及知识产权广告的发布审查。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知识产权被许可方委托设计、制作、申请发布含有知识产权内容广告的,广告经营、发布者应当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广告涉及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