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针对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公共客运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公共客运经营者履行生产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客运安全。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