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市、县(区)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监审,并可以对部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差价率、利润率和限价的管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