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