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