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保护原住居民的民风民俗,鼓励原住居民在丽江古城居住。对居住在丽江古城内的原住居民户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