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丽江古城的道路和河道因通讯、电力、有线电视、供排水、消防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开挖的,应当提出开挖和修复方案,向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