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第三条已修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由代表一人提出或代表联名提出。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闭会期间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2年2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