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章 初始登记第二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9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资料,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