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二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结核病病人或者疑似结核病病人,应当及时报告结核病防治机构。未设立结核病门诊和结核病病房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收治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