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技术培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