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为残疾人无障碍享用物质环境、交通工具、信息通信设备以及其他设施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