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第四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的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为残疾人无障碍享用物质环境、交通工具、信息通信设备以及其他设施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