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四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