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修改

地方性法规公布后,应当及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市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柳州日报》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