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对列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法规草案由主任会议确定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或者市人民政府等有关方面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规草案,一般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起草。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