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立法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地方性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