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三条已废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预防、专门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的方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