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第六章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在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单位,应设置清真食堂或清真灶,没有条件设置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给少数民族职工清真伙食补助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