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第四章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第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财政、税收等方面,贯彻执行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