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征集新兵是加强军队建设、巩固国防的重要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