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政治复核,以及对条件兵的体格复查、普通兵的体检质量进行抽查。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