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授权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