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六条有效教育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培育教师、学生的文明习惯和文明风气。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