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可以利用市区内已有公园等场所和设施建立爱心公园,作为道德荣誉发布、展示以及集中性道德实践、宣传活动地,通过树碑刻名等形式,表彰和纪念道德模范人物。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