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供热活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属地管理、安全运行、保证质量、节能环保、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