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铁建设与运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地铁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置防护监视、疏散照明、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救援等安全保障器材设备,并保证其完好有效。鼓励车载自动灭火装置、易开启门窗和自动破玻器等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