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地铁工程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城建、交通等主管部门以及地铁建设单位制定交通疏解方案,避免或者减少因地铁工程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