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废弃物运输第十七条有效取得运输建筑废弃物许可的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活动,应当按照要求到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准运手续,领取建筑废弃物准运证。建筑废弃物准运证为一车一证,准运证上应当载明车辆信息、运输建筑废弃物的路线、时间等。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