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草地管理部门对因超载过度而出现沙化、退化的草地可责成使用单位或个人采取封、围、补、种等措施,限期恢复植被,在限期内不能恢复植被者,停止使用草地。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