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和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运营。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