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