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