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编制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驻乡镇的企事业单位执行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