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依法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登记发证制度。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登记发证的,其土地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